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大事记

 

一、行业大事记

巴中市保险业的发展起源于建国初期的1950年,1959年停办,1982年恢复。

1950年巴州、平昌、通江、南江四县人民银行支行相继成立后,保险由其代办。

1952年10月巴中四县相继成立中国人民保险支公司,受同级人民银行和上级保险公司的双重领导,独立核算。

1959年2月全面公社化后保险停止,机构撤消,遗留人员和业务交人民银行接管。

1982年恢复保险业务至1993年巴中设地建区的12年间,巴中四县相继恢复保险业务。

巴中建市后的1994年至2005年的12年间,保险业得到较快发展。先期辖内保险机构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家,随着第1部保险法的实施,产寿险分业经营。1996年人保改制为集团公司,下辖统一法人的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再保险3家子公司。巴中人保一分为二成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两家机构。

1999年人保集团3家子公司改制成为3家独立的法人集团公司,人保财险继续以前公司名称,人保寿险改称为中国人寿。

2004年中华财产与太平洋财险先后入驻巴中,巴中市市级保险机构达4家。

巴中市保险行业“11.5”至“12.5” 10年间,市级保险机构从4家发展到21家,(财产险9家,人身险12家);县级保险支公司从8个发展到59个(财产险21个,人身险38个);乡镇保险营销服务部从30个发展到95个(其中财产险32个,人身险65个);每年吸纳社会就业1000余人,从当时不足1000人发展到目前的1.2万余人;缴纳税金2.71亿元,代收代缴车船税1.75亿元,公益支出700余万元。10年间,保费收入132.26亿元,风险保障金额2.53万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5.01亿元,赔款16.80亿元,财产险50万元以上赔案68件,大案赔款总额0.95亿元,最大赔案为陈家山翻车事故,赔款1548万元。人身险保费收入97.25亿元,保单责任事故赔款3.41亿元,满期给付100%,50万元以上赔案15件,大案赔款总额0.1亿元,最大保单责任事故赔案为南江元潭康家岭王姓村民两全保险事故,赔款120万元。保险的功能作用逐步明显。

二、协会大事记

2005年11月10日,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由四川省保监局、巴中市民政局批准成立。

2005年11月,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一届一次理事会。

2008年10月,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协会相关事项形成了决议。

2012年11月,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协会相关事项形成了决议。

2013年9月,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市民政局组织的市属行业协会、商会评估中获得市级协会的最高评级4A等级。

2015年1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68号),有效发挥保险业在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功能作用, 1月15日上午,由巴中市人民政府主办,巴中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与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承办的巴中市保险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巴中市巴人广场隆重举行。启动仪式结束后,全市行业迅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2015年12月,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全省保险消费投诉考评中获全省保险行业协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考评第三名。

2015年12月,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全省市州保险协会工作考评中获全省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考评第三名。

三、保险公司大事记

2001年5月,中国人寿巴中市分公司在巴州区渔溪镇捐资修建了金山小学。

2008年9月,巴中运输集团公司川Y08668号宇通ZB6118HB大客车实载51人(其中乘客45人,驾驶员3人,免票儿童3人)从巴中开往宁波,下午13时40分许,行至南江县陈家山魏家坝路段时,倾覆于垂直高度100多米高的山沟,致使车辆报废、车上51人全部遇难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人保财险巴中市分公司,及时赔款1480余万元,为稳定涉事群众情绪和善后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1年9月,巴中市发生罕见特大洪灾,人保财险巴中市分公司客户江口醇酒厂库存遭受严重损失,在出险后的第6天人保财险巴中市分公司将190万元赔款送交客户,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赞扬和平昌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2013年至2014年人保财险巴中市分公司被其总公司连续两年评为“全国地市级经营业绩50强”。

2015年9月,南江县元潭镇康家岭村村民王某驾驶私家车,从康家岭村出发到凉水社区卫生院送岳母就医。在经过凉水漫水桥时,不幸发生意外,连车带人倾覆水中,车上王某及妻子、岳母、小舅子4人不幸溺水身亡。不幸中的万幸,王某于2014年1月购买了泰康推出的万里无忧两全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因自驾车溺水身故将获赔120万元保险金。泰康人寿巴中中心支公司7天完成辖内最大个险理赔案,公司及时赔款120万元。

2018年11月27日凌晨2点,车牌号为川Y*****号的福特牌白色轿车由巴中市南江县乐坝镇向南江县沙河方向行驶,车辆驶至沙河大桥时冲到桥上撞倒栏杆坠落25米高的桥下,造成车内4人全部当场死亡。2018年11月27日上午,南江县交警大队公告了此次交通事故。当天中午泰康人寿业务人员孙某向中支理赔人员报案,称南江县沙河1127特大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谭某为我公司客户。经查,客户谭某于2017年6月在我公司投保泰康全心健康保障计划,年缴保费3615元,缴费一年,其中自驾意外身故保额150万元,受益人为其父谭某某。受益人于2018年12月21日至公司咨询理赔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28日下午理赔资料提供齐全,29日中午公司下达正常赔付结论,5个小时后理赔款150万顺利到达客户账户。

2019年225日,人保寿险巴中中支在平昌县龙熙酒店召开180万元现场理赔会议,此次理赔案件发生于2018年12月30日,客户乘坐自驾车发生车祸导致身故,其生前购买了百万畅行等保险产品,接到报案的第一时间,中支、县支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赶赴现场、安抚死者家属、积极开通绿色理赔通道,案件调查及资料完备之后,公司累计赔付1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