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责为:自律与服务。重点发挥自律职能,促进市场公平,维护消费公正。同时做好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工作,为会员和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国家对保险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维护保险当事人利益、着力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

 

(一)接受四川保监局委托,督促会员执行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执行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资格管理。

 

(二)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组织签订自律公约,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接受四川保监局委托,组织执行保险业产品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标准等。

 

(四)组织会员自愿达成指导性条款或标准化条款,报四川保监局审查同意后对外发布。

 

(五)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

 

(六)进行自律管理,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的会员,可按照章程或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实施警告、业内批评、公开谴责、提请四川保监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等惩戒措施。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

 

(一)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和四川保监局的政策论证,提出保险业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四川保监局和政府部门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沟通,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维护保险业、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受理保险咨询和投诉,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向四川保监局上报重大投诉案件,做好四川保监局批转的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积极帮助会员开拓市场,组织会员开展业务、技术和工作经验交流。通过刊物、网站等形式,完善信息数据,反映业内动态,建立信息分享机制。

 

(六)整合宣传资源,大力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强化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面引导舆论宣传。

 

(七)经四川保监局授权和委托,开展保险职业与实务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四川保监局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设理事会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协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对理事会负责。

 

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10月,经四川保监局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成立,在巴中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协会业务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保监局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巴中市政府办公室与巴中市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职能办事机构设有:秘书处,负责全市保险业自律与服务、协调、交流、宣传、维权等日常事务;财产险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财产险自律与协调事务;人身险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人身险自律与协调事务;银邮代理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银行邮政业保险代理自律与协调事务;保险维权协调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保险业理赔服务保险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与维权协调事务。

 

目前,巴中市保险行业协会已历经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截止2018年12月,协会共有会员单位26家,其中:财产险会员单位10家、人身险会员单位14家、保险中介机构2家。

 

协会成立以来,在四川保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牢记保险协会的宗旨,较好地履行了协会的基本职能,为巴中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市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全市保险业、全市广大保险消费者的认可。